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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評選表彰第八屆武威職業學院“十佳優秀青年學生”的通知
各系團總支: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發揮優秀青年典型的示范和帶動作用,激勵廣大學生學習先進、崇尚先進、爭當先進,爭創佳績的良好風氣,依據《武威職業學院十佳優秀青年學生評選辦法》(2014年3月修訂)的有關規定,院團委決定開展第八屆武威職業學院“十佳優秀青年學生”評選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在校全日制大專學生
二、評選條件
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自強勵志、創新創業、社會實踐、志愿服務、社會工作、文體藝術等方面表現出色,綜合測評成績在班級中名列前20%。
在上述基礎上,對具備下列條件的候選人予以優先考慮:
1.院級以上“優秀學生團干部”、 “三好學生”、“優秀共青團員”等榮譽稱號和國家獎學金獲得者。
2.專業成績突出,在學院及省級以上專業競賽中獲得獎勵者。
3.利用自身所學知識,敢于探索,勇于實踐,在創新創業過程中具有一定的榜樣示范作用。
4.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志愿服務活動,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與和諧社會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者。
5.在省級及以上重大文體賽事中取得突出成績者。
6.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或學院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
貢獻者。
三、評選程序
(一)報名、推薦(2017年3月27日—5月31日):各系依據評選標準,采取個人自薦,班、系推薦的方式,進行申報。
(二)審核、初評(2017年4月5日—4月10日):各系對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對材料屬實且符合條件者進行初評。各系可推薦預備候選人1—2名,并在系部進行公示。
(三)復評、公示(2017年4月11日—4月18日):在考察的基礎上,根據候選人的事跡情況,院團委組織評審會從中擇其事跡突出者,確定候選人在學院網站、宣傳欄進行公示,并開通監督舉報電話,接受全院師生的意見。
(四)終評、表彰(2017年4月19日—5月4日):評審委員會根據公示情況,通過綜合評定和民主投票確定第八屆武威職業學院“十佳優秀青年學生”獲獎者,并提交學院黨委會研究通過,在五四期間進行表彰。
(五)風采展示(2017年5月4日—5月30日):院團委將對獲得第八屆武威職業學院“十佳優秀青年學生”的先進事跡在校園網、廣播站、宣傳欄等作相應宣傳,充分發揮青年榜樣的示范帶動作用,引導學生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
四、獎勵辦法
根據《武威職業學院十佳優秀青年學生評選辦法》(2014年修訂)第八條規定, 根據評選結果,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獎金每人500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系要把“十佳優秀青年學生”評選活動作為加強校風、學風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加強領導,認真部署,精心組織,通過活動的開展,對本系學生進行一次深刻的榜樣教育,激發學生勤奮好學、奮力上進的信心,為學院的穩定與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為學生健康成才營造濃郁的氛圍。
(二)求真務實,嚴格把關。評選推薦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優中選優的原則,在評選推薦過程中,要加強工作的透明度,廣泛發動學生,真正把在學習生活中表現突出的學生評選出來。
(三)加強宣傳,擴大影響。各系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渠道,廣泛宣傳先進典型的優秀事跡。要把評選推薦“十佳優秀青年學生”與培育、樹立當代青年學生典型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優秀學生典型在學風建設和人才培養中的示范作用。
聯系人:馬琪 0935—6975061
共青團武威職業學院委員會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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