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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取消部分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后續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4號)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取消部分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后續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7〕24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省屬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
隨著“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國務院從2014年開始至2016年底分7批取消了280項技能類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其中,我省開展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工種)有69個,2015年,人社部根據國務院要求取消了美甲師職業資格的許可認定。按照國務院和人社部關于取消部分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的要求,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決定,從2017年起,不再開展取消的技能類職業資格(見附件)技能鑒定的報名、考試工作。
為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后續工作,妥善處理有關問題,按照人社部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后續工作的要求,現就我省開展職業技能鑒定工作通知如下:
1、對取消的技能類職業資格,2016年前(含2016年)已參加職業技能鑒定考試但未合格且符合補考條件的考生,根據考生意愿,可繼續做好鑒定考試工作。
2、按“雙證書”招生的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從2017年起,取消的技能類職業資格不再作為取得“雙證書”的職業(工種)進行鑒定考試。
2016年底前按“雙證書”招生的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學生,兌現招生條件,使學生畢業時按規定取得“雙證書”。
3、對2016年已組織完成取消的技能類職業資格鑒定考試的,抓緊做好職業資格證書發放工作。
4、對取消前取得的技能類職業資格證書,可作為水平能力的證明。
各市州人社部門、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務院和人社部有關規定,不得開展已公布取消的職業(工種)的鑒定考試工作,認真做好取消部分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后續工作,確保不出現影響社會穩定情況。
附件:甘肅省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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