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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職業學院藥學系普通全日制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試行)
武威職業學院藥學系普通全日制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
(試行)
第一條:為適應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需要,全面推進大學生素質教育,培養學生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鼓勵學生刻苦學習,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參加獎學金評定的基本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計劃,被我院正式錄取的專科學生,有資格參加獎學金評定。
2.必須提交參加獎學金評定的書面申請和有關材料,并通過所在班級審核,加注班主任意見。
第三條 獲得學院同類獎勵者,不再重復享受系獎學金。
第四條 評定的組織與程序。
1.系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獎學金評定工作,各班主任組織本班學生獎學金的評定,評定過程由班主任牽頭,班團干部和學生代表組成獎學金評定小組,具體負責本班的評定工作;
2.評定工作必須認真、嚴肅、公正、公平、公開,確保評定結果客觀準確;
3.評定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本條例,保證質量,寧缺勿濫;
4.系獎學金按學年評定,每學年開學初進行;
5.評定結果由各班加注班主任意見后及時上報系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系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系黨政聯席會議通過后進行獎勵,并報學生處備案。
第五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無各類獎學金享受資格。
1.本學年內受到院級處分及系內處分者;
2.本學年內留級試讀者;
3.本學年休學者;
4.本學年內曠課(操)三節(次)以上者;
5.有補考課程者,不能參加學習優秀獎的評定;
第六條:學院獎學金的種類、條件及獎勵形式。
一、品德優秀獎:
(一)獲獎條件:
1.在院內外有見義勇為、拾金不昧等事跡突出者;或積極參加志愿服務,每學年志愿服務時間超過80小時,助人為樂,事跡突出者;或在精神文明建設方面成績顯著,有其他事跡突出者;
2.綜合測評成績在班級前30%(含)以內。
3.班級民主測評得票數超過本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
(二)獎勵形式:榮譽證書。
二、學習優秀獎:
(一)學習優秀獎以學生全學年所學所有課程成績為依據,無補考。
(二)獲獎條件:
l.本學年所有課程成績平均分列本班前5%;
2.二、三年級學生必須通過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根據具體情況可下調)。
(三)獎勵形式:榮譽證書。
三、模范學生干部獎:
(一)獲獎條件:
1.本學年內擔任團學干部、班干部、社團干部期間,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有良好的群眾基礎;
2.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善于創造性的開展工作,成績突出;
3.任職期間無重大工作失誤;
4.善于總結工作經驗并具有一定工作理論水平。
(二)獎勵形式:榮譽證書。
四、實踐創新獎:
(一)獲獎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本學年在學院各類實踐技能考核中獲得等級證者(普通話等級證、心理咨詢師等級證等除外);
2.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被評為院級先進個人,且附有較高質量的社會調查報告者;
3.本學年在各類管理服務中創造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達兩次以上(含兩次)者。
(二)獎勵形式:榮譽證書。
五、文體優勝獎:
(一)獲獎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學院各類文體比賽活動(文藝表演、演講比賽、朗誦比賽、辯論賽、書畫作品比賽、征文比賽、體育類比賽等)中獲得級二等以上或系級三等以上獎勵者;
2.在院運動會中各項比賽取得前3名者;
(二)獎勵形式:榮譽證書。
六、外語優秀獎:
(一)獲獎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即可,不重復獎勵)
1.PRETCO -A級成績在85分以上者;
2.CET-4考試通過者;
3.在院級以上(含院級)單位舉辦的英語朗誦或演講比賽中獲得三等以上獎勵者;
4.在國家機關舉辦的各類外語類資格考試中獲得證書者。
(二)獎勵形式:榮譽證書。
七、從業技能獎:
(一)獲獎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學院或系舉辦的各類單項技能比賽中獲得系級二等以上或院級三等以上獎勵者;
2.參加國家組織的執業資格考試并獲得職業資格證書者。
(二)獎勵形式:榮譽證書。
八、三好學生獎:
(一)獲獎條件(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本學年獲得系級以上學習優秀獎;
2.本學年綜合測評成績在班級前50%;
3.本學年獲得系級以上實踐創新獎、文體優勝獎、模范學生干部獎、學術科研獎、外語優秀獎、從業技能獎其中之一。
(二)獎勵形式:榮譽證書。
九、三好學生標兵:
(一)獲獎條件(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本學年獲得品德優秀獎;
2.本學年獲得學習優秀獎;
3.本學年獲得實踐創新獎、文體優勝獎、模范學生干部獎、學術科研獎、外語優秀獎、未來園丁獎其中三項以上(含三項)。
(二)獎勵形式:榮譽證書。
十、早操全勤獎:
(一)獲獎條件(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本學年點操期間能按時出操,無曠操,遲到現象;
2. 本學年內積極參加、參與各類文體活動。
(二)獎勵形式:榮譽證書。
第七條 本辦法自修訂之日起實施。
第八條 本辦法由藥學系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藥學系學生工作領導小組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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