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州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聯防聯控領導小組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居民小區實行出入證管理的通告
(第 12 號)
為全力做好涼州城區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加強城區居民小區出入管理,有效阻斷疫情傳播。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對城區居民小區實行“出入證”管理,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 2 月 13 日起至疫情結束期間,城區所有居民憑“出入證”進出小區,檢測點工作人員對“出入證”進行查驗,本小區居民予以放行,并在“出入證”當日欄內打“√”。無“出入證”者或非本小區居民不予放行。
二、本次核發《居民出入證》和《工作人員出入證》。《居民出入證》核發:由街道社區按戶填寫分發并建立臺賬,實行一戶一證,每戶家庭每天原則允許 1 人出入小區 1 次,生病就醫等特殊情況向小區報備登記后允許多次出入。《工作人員出入證》核發:中央、省屬及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市政府辦公室三樓統一領取;區屬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區政府辦公室四樓統一領取;其他企業、經營單位在所屬行業主管部門統一領取。由所在單位蓋章后填寫分發并建立臺賬,實行一人一證,允許多次出入。
三、快遞、外賣嚴禁進入居民小區,在大門外指定地點存放,由業主自行領取。其他因需進入小區人員,如垃圾清運、水電暖維修等,由小區物業核實登記后放行。
四、所有進出小區人員,先要掃描“智慧武威”二維碼登記后,出示“出入證”,由工作人員查驗出入證,并在當日欄內打“√”后予以放行。
五、對無“出入證”強行出入,拒不配合小區檢測點工作人員查驗、登記,存在對抗、辱罵、毆打、尋釁滋事、煽動鬧事等行為的人員,由檢測點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報警,公安機關依法嚴肅查處。
六、“出入證”僅限本人、本戶使用,不得轉借、涂改、偽造。對轉借、涂改的將予以收回作廢,偽造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七、各檢測點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出入證”制度,對無“出入證”人員擅自放行的,將嚴肅追究本人及其單位領導責任。
涼州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