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審核發放2016年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的通知
各系: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審核發放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的通知》[2016]135號文件要求,決定對省內普通高校應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高校畢業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為切實做好2016年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的審核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
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城鄉居民低保家庭、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包括學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學貸款)的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同時滿足兩項以上條件的只能申領一次,不得重復享受。
二、申請材料
1.申請畢業生需填寫《甘肅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
2.享受助學貸款的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原件;
3.享受城鄉低保家庭的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低保證、戶口本(已轉出戶口的學生提供戶籍證明等能證明學生與家庭關系的證明材料)、2016年發放低保金記錄等材料原件;
4.身體殘疾的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殘疾證原件;
5.學生提供賬戶必須為學生本人的建設銀行賬號。
以上材料經各系審核后,填報《2016年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花名冊》(附件2),相關申請材料按照花名冊順序編號,于5月14日前報招生就業處。
聯系人:柴景明
聯系電話:6975189
招生就業處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