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少數民族地區結合實際開發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農牧業生產指導、生態環境保護等基層公益性崗位,安置少數民族就業困難畢業生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少數民族地區招錄公務員和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國有大中型企業招用員工,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